杭州明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00吨彩印、复合装饰材料技改及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关于杭州明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00吨彩印、复合装饰材料技改及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杭临环评审〔2023〕80号
审批时间:2023年7月5日
审批文件:见附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3年7月5日